焚燒爐的使用具備一定的危險性,所以在我們進行設備操作時,需用提前對其操作規程進行了解,其目的不僅僅是為保證使用安全,同時也是確保設備正確操作的關鍵。
1、目的
為做好船舶及海工(以下簡稱船舶)建造焚燒爐的安全使用及規范操作,防止發生事故,特制定本規程。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船舶建造焚燒爐的安全操作。
3、基本要求
3.1、使用焚燒爐前,一定要熟讀操作說明書;
3.2、焚燒爐在使用時不得往爐內投入易燃易爆物,如瓦斯、瓶罐、酒精、火藥等危險物;
3.3、操作工一定要經培訓熟練整個程序后才能作業;
3.4、定期檢查水箱及噴淋器的情況是否正常;
3.5、有焚燒記錄,包括焚燒時間、物品、數量、焚燒結果、操作人等應記錄完整。
4、操作前的準備
4.1、檢查電器、電機及電源情況是否良好;
4.2、檢查油量是否符合要求;
4.3、檢查水泵、水箱及水源是否符合要求。
5、操作開機順序
5.1、在爐本體內投入少量可燃垃圾;
5.2、啟動本體燃燒器,點燃爐內少量的垃圾;
5.3、啟動二次燃燒器,使之運轉著火;
5.4、啟動本體風機,為爐內補氧進行正常燃燒;
5.5、啟動噴淋泵;
5.6、在向爐內投入垃圾時注意觀察煙囪的情況和電器柜的溫度表的計數顯示。正常為煙囪無黑煙冒出。溫度在600度以上逐量投入,以每小時5—9次少量投入。本爐體的燃燒量為每小時30—50公斤,不可超量。
6、關機程序
6.1、待爐內的垃圾燃燒完畢先關閉本體的燃燒器;
6.2、關閉二次燃燒器;
6.3、待爐內的溫度下降至200度以下關閉本體的風機;
6.4、關閉噴淋泵;
6.5、關閉總電源;
6.6、清理爐內爐灰和現場。
7、燃燒器應急故障的排除
7.1、檢查爐內是否漏光,應關閉爐門使之無光源。
7.2、檢查電源是否正?;蚨搪?,應由專業電工完成。
7.3、檢查燃燒器的復原鍵是否復位(紅燈亮為未復位),按一下復位鍵使之復位。
7.4、檢查油箱的油位,不足按規定補充。
7.5、檢查光明定是否被熏黑,拔出擦凈或更換。
7.6、噴油嘴是否堵塞,拆下清理或更換。
7.7、油管、油路是否堵塞,拆下清洗后重新使用。
8、本規定由安監部負責解釋。
總之,在焚燒爐的使用過程中,嚴格按照設備的各項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可達到既能保證設備使用效率,又能降低設備故障的目的。